剥削有人把它定义为:是弱势一方遵从强势一方意志下达成的一种不平等的默契。 由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剥削是历史上随处可见的,如影随形的,不一定非得和资本、生产资料联系在一起。 按定义大而广之来说其外延远远比已有定义的生产资料占有者通过不平等的生产关系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才叫剥削的概念大的多广的多深的多,其已涵盖了已有对剥削的定义。 由以上给出的定义可以推而广之的看出:受贿符合定义要件:行贿者为什么要行贿?因为行贿的对象决定了行贿者是否能得到更大好处,所以为了得到这个好处行贿者不得不行贿,可是这个行贿者又把这个剥削成本转嫁給了他所到手的项目上,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 受贿者这个行为以牺牲工程项目部分利益为代价的。所以这个行为是犯罪行为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不能许可容忍的。 再由以上剥削概念推而广之,如官二代的官倒,如关系性质的、黑恶性质的巧取豪夺、都可算到剥削上面,只不过前一种(无偿占有剩余价值)剥削还算是对剥削者利他性的,虽然这个利他性不是被剥削者太情愿的,是不平等的所得,但终归是被剥削者提供了养家糊口的事做了。 可是以后的收贿、关系性质的、黑恶性质的巧取豪夺就不是这样了,它只有对公共利益侵害的主体而没有利他的,是一种无利他性的剥削。 所以剥削实际上是对一种公平正义的一种严重侵害,只有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实践才能最大化的消灭剥削。
【1966年,毛主席预言...令人深思】作为中国人民的忠诚勤务员和伟大领袖,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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