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61岁,与34岁女子再婚。婚后两年女子逼男子立遗嘱“他去世后,房产全部归妻子所有,儿女不得继承。”没想到,23年后,男子去世,儿女上门要求继承房产,女子拒绝,并将男子的一双儿女告上法院。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雨水敲打着上海宝山区的老式窗户,发出单调的啪啪声。那是1998年一个阴冷的下午,何希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手里捏着一张泛黄的纸,眉头紧锁。纸上是他亲笔写的字迹,指定那套位于泗东新村的房产和所有积蓄,全都留给身边这个比他小27岁的女人——陆香兰。 1996年领证时,何希61岁,她34岁,年龄差像一道鸿沟,但婚姻登记处没多问一句,就盖了章。 房产是何希和前妻一起攒钱买的,产权证上写着两人名字。婚后头两年,一切看似平静。何希负责修修家电,陆香兰洗衣做饭。 可陆香兰心里有数,她从外地来上海,离婚后儿子留在前夫身边,每月寄钱回去,日子紧巴巴的。房产在她眼里,是未来的保障。 一次晚饭后,她端着茶杯坐下,声音柔柔地说起老人的故事:“老何,你年纪大了,万一哪天走了,这房子怎么办?儿女在外头忙自己的,不会天天守着你。”何希当时笑笑,没当真。可她日复一日提起,语气从建议变成坚持。半年后,何希妥协了。 那天,他坐在书桌前,笔尖在纸上颤抖,写道:本人何希,将所有房产和动产,全部指定给妻子陆香兰继承,子女何超、何燕不得主张任何权利。附加条件:夫妻关系和睦,无离婚事实。签上日期,1998年。陆香兰接过纸,仔细折好,放进抽屉。空气中弥漫着墨水的淡淡香味,何希看着窗外渐暗的天色,心里隐隐不安:这条件,能管用吗? 日子继续往前推。2004年,何希已近70岁,头发花白,步履缓慢。那年夏天,陆香兰的手机铃声在夜里响起得频繁,何希起初没在意。 可一次,他早早回家,推开门,看到客厅沙发上散落的陌生男人的外套。陆香兰慌张解释,是朋友落下的。何希没追问,但心如刀绞。几天后,他跟踪她到理发店后巷,看到她和一个男人亲密交谈。证据确凿,两人大吵一架。陆香兰哭着说后悔,何希却铁了心,提出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当时协议,房子仍归他一人所有,陆香兰净身出户。她收拾行李离开时,眼睛红肿,回头看了眼那扇熟悉的门。 离婚后,何希的日子更难熬。房子空荡荡的,何希自己煮饭,偶尔感冒就拖着不去医院。半年过去,他身体每况愈下,肺部隐隐作痛,却没人照顾。思来想去,他拨通了陆香兰的电话。她接起时,声音惊讶:“老何,你还好吗?”一番交谈,两人竟又重归于好。 2004年底,他们复婚了。民政局的章又盖上,这次,何希觉得各取所需:她需要庇护,他需要陪伴。复婚后,陆香兰搬回泗东新村,厨房又热闹起来,可那份遗嘱,还躺在抽屉里,无人提及。 15年光阴如流水。何希从70岁走到84岁,头发全白,靠拐杖走路。陆香兰57岁,依旧在理发店干活,但回家后总先给何希揉腿。2019年2月,何希突发肺感染,高烧不退。陆香兰叫了救护车,医院的消毒水味让他清醒片刻。他拉着她的手,喘息着说不出话。两天后,他走了。葬礼简单,儿女赶来,站在灵堂前,低头不语。 房子评估价值165万元,三人心里都有数。 何超和何燕上门时,陆香兰坐在沙发上,脸色苍白。她摇头:“房子是老何留给我的,你们走吧。”兄妹俩不服,拿出前妻的遗产权。何超声音低沉:“爸的遗嘱,我们知道,但那条件……”陆香兰冷笑,甩出那张旧纸:“有效着呢!”争执升级,她直接把他们告上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法庭上,空气凝重,法官敲下法槌,审理法定继承纠纷。陆香兰陈述:遗嘱明确,房产全归妻子,我照顾他23年,该得全部。何超和何燕反驳:遗嘱是逼迫而成,且条件“无离婚”已破,2004年离婚中断身份,复婚是新开始,不连带旧遗嘱。 房产证摊开在桌上,评估报告显示165万。三人同意这个数字。庭审中,律师翻开民法典,引用相关条文。法院认定:遗嘱无效。理由是,离婚导致财产关系独立,遗嘱指向特定“妻子”身份,离婚时陆香兰丧失资格,复婚不自动恢复旧遗嘱效力。自书遗嘱虽亲笔,但附加条件未满足,即告失效。按照继承法第1123条,继承开始时无有效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遗产为死者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房产、存款,扣除债务和税费后分割。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但可根据劳动贡献、扶养情况适当调整。 陆香兰虽有外遇和逼遗嘱史,但复婚后15年实际扶养,法院酌情多分。最终判决:房屋归何超、何燕所有,他们支付陆香兰57万元折价款。陆香兰闻言,脸色煞白,法庭外雨又下大了。她握紧拳头,转身离去。何超和何燕交换眼神,松了口气,却也心酸:爸的遗产,就这样分了? 这份判决,像一记重锤,砸在所有人心上。陆香兰走出法院大门,雨水打湿她的衣角,她忽然想起那张遗嘱的墨迹:它本该是铁证,却因离婚复婚的裂痕,化为乌有。
“太扎心了!江西女子刚给娃过完周岁,老公突然要验DNA,女子气急提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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