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男子住的是老楼房,为提升生活质量,他换了一大品牌智能马桶,可楼下邻居不乐意了,多次找他说马桶冲水声吵得他无法入眠,男子无奈,对卫生间马桶位置和排水管进行了整改,并做了隔音处理,可邻居依旧不依不饶,男子索性不管了,任由他闹去,这下邻居怒了,一纸诉状把男子告了,要求换掉智能马桶,法院是这样判的! 据环球网8月29日报道,303室的小王和楼下203室的小周,因一个马桶吵得不可开交,最后还闹上了法庭。 小王住的是老小区,楼房老旧,墙皮斑驳,可是有年头的老楼房了。 住这儿的大多是熟门熟路的老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相处得也算和睦。 小王觉得小区楼房老旧,但家里得装得温馨时尚些,必须得提升居住质量,让生活有点品质。 他把家里的马桶都换成大品牌智能马桶,又是自动加热,又是冲洗烘干,简直是太好用了,小王直夸这钱花得值,舒服到家了! 可没过几天,楼下203室邻居就找上门来,说自打小王换了智能马桶,他就总被突如其来的“哗哗”声扰得不得安宁,那声音急促刺耳,隔着楼板跟在耳边响似的。 小周说自己一晚上被吵醒几次,搞得他精神不好,常常失眠,影响了他身体健康和工作。 小王觉得他小题大做了,咋可能那么严重?可架不住小周三番五次地上门找他。 小王一想,这也不行啊,这得天天上厕所,天天冲马桶,邻居小周就天天上门来找,动不动就发脾气,吓得他都不敢上厕所了! 他很无奈,决定重新整改卫生间。小王找装修师傅把马桶位置改动了下,又在排水管外面包了层隔音棉,他想这下应该没事了,可以不用憋着不敢上厕所了。 可小周还说冲马桶的声音很大,有时候晚上十一二点,他刚要睡着,楼上冲水声一响,立马就醒了,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 可在小周看来,这声音还是没小到能接受的程度, 小王都快崩溃了:你说让我咋办?我怎么整你都说吵,反正不能让我不上厕所吧? 自己安装的智能马桶是大品牌的合格产品,平时也都是在生活需要范围内合理使用,改也改了,隔音也做了,你不满意我也没招了! 小王对不厌其烦找上门的小周说:我也没办法了,悉听尊便吧! 小周气坏了,你这是什么态度?不想好好解决问题?那好别怪我不客气了! 小周一纸诉状把小王告上法院,要求他把智能马桶换回普通的,彻底消除噪音。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王安装智能马桶后,冲水产生的噪音如果超过了合理限度,对小周的正常生活造成实质性损害,导致小周长期失眠、精神状态不佳进而影响工作等,那么小王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对小周的侵权。 法院受理后,法官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在203房屋屋内安静无声音时,使用小周提供的检测仪检测声音约40分贝; 303房屋卫生间马桶冲水时,203房屋卫生间内声音最高约49分贝,开门状态下相邻卧室内最高分贝约43分贝、关门最高约39分贝。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303室房屋卫生间冲水时,在203室房屋的卫生间、卧室内能听到一定的流水声。 居民住宅的环境噪声限值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虽现场勘验显示203室卫生间内所听到的声音最高约49分贝,但该噪声并非连续性的、超过必要限度的,未造成无法克服的严重影响。 因此,小周作为小王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在日常居住、使用不动产的过程中,应当相互给予必要便利或接受合理限制。 但上下层相邻墙体相连,且所在楼栋已30年的房龄,隔音效果不比新房,在日常居住产生一定的噪音也在所难免。 且小王安装的智能马桶是合格产品,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并已采取了合理的整改措施,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构成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小王和小周作为上下楼的不动产相邻权利人,需要遵循此原则来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 小王安装智能马桶本是为了提升自身生活质量,这属于合理的生活需求;然而,其智能马桶冲水产生的噪音却对楼下小周的正常休息造成了影响,打破了“方便生活”与“公平合理”的平衡。 小周有权基于相邻关系,要求小王采取合理措施消除噪音干扰,以保障自己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权利。 综合考虑,要求小王进一步采取合理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噪音降低到不影响小周正常生活的合理范围。 同时,也会对小周进行一定的引导,让其理解相邻关系中需要相互包容和体谅,不能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 法院判决:驳回小周要求小王把智能马桶换回普通马桶的诉求。 有人说,没有恶意情况下,邻里应该相互包容! 有人说,别说老旧住宅,新住宅出水声都避免不了的,买独栋大别墅没人吵了! 对此您怎么看?
福建厦门,男子住的是老楼房,为提升生活质量,他换了一大品牌智能马桶,可楼下邻居不
清歌畅
2025-08-30 02: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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