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男子因头痛去看病,查出血管瘤,要是再熬夜会有猝死风险。跟公司报备请求调换为白天上班,也交了诊断书,公司却还是排了连续2周的夜班。男子按照排班时间白天出勤,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男子申请劳动仲裁索赔12万,仲裁支持后,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8月29日报道,魏某突然接到公司的严重违纪解除合同通知,只因魏某没有按照公司的要求上班,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 魏某觉得很冤枉,事情的起因并非像公司说的那样,他不是没有上班,只不过是按照魏某认为的合理上班方式在上班而已。 魏某在2022年的时候就经常头痛,在6月份实在忍不了了,就去医院检查了一番。 第一次检查结果出来后,魏某不敢相信,认为可能是医院不行,于是又换了个医院再检查了一遍,但没想到第二个医院给出了同样的诊断结果。 魏某2次检查后,都被诊断出颅内海绵状血管瘤、脑血管畸形,医生给出的建议是避免熬夜。 魏某赶紧跟主管领导报备这件事,并表示已经查出血管瘤,医生说再熬夜上班可能会猝死,公司可以给排白班吗? 主管让他提交诊断书,魏某把诊断书交上去了,但是公司的排班结果出来后,魏某一看,还是给他排了夜班,而且是连续2周的夜班。 公司还是要求他两班倒,2023年8月14日到28日需要上2周的夜班。 明明都已经给公司提供出来了诊断书,魏某认为公司有意刁难,拒绝上夜班,但是他也不是不上班,而是按照公司的排班时间在白天出勤。 魏某刚按照自己的想法上了3天班,公司就给予书面警告,因魏某在2023年8月14日至17日未按照公司夜班安排出勤。 魏某没有理会,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白天出勤,不上夜班。 公司就在8月21日出具了严重违纪处分审批通知单,以魏某持续未按照公司排班安排上夜班构成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魏某不服,去找领导理论,他不是没上班,而且他也提交了诊断说明,他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夜班,只能按照公司的排班要求上白班,怎么就构成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给出的回复是:这周你的工作安排就是夜班,你多次未按照排班规定上班,连续旷工多天,公司将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 魏某不服,向劳动仲裁提交申请,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12万元。 劳动仲裁委予以支持,但是公司不服仲裁委决定,起诉至法院。 公司的诉求是,因魏某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属于构成严重违纪,所以公司解除了与魏某的劳动合同,是合理合规的,不应该对魏某进行赔偿。 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魏某未按照公司的排班安排上夜班,曾给予书面警告,但是魏某依旧我行我素,不按照公司的排班安排上夜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则制度,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魏某却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因他并未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上夜班是因为公司没有给他调整工作岗位,但是他并未旷工。 魏某已经向公司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不能上夜班,希望公司能够调整岗位,上白班。 但是公司非但没有调整岗位,反而还给魏某安排上2周的夜班。 魏某不理解,他按照公司的排班时间上了白班,并未对公司的运转造成任何影响,公司却不考虑他的健康接触劳动合同,还说他某并未上报病情,是故意在给自己找借口吗?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魏某已经将诊断证明提交给公司,并提出了自己的诉求,希望公司能够调整一下他的工作岗位,只能安排白天上班。 但是公司不但没有理会,还因魏某没有在排班安排的夜班时间出勤,就认定魏某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该处罚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公司违法解除与魏某的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魏某违法解除赔偿金12万余元。 对于魏某的遭遇,您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江苏昆山,男子因头痛去看病,查出血管瘤,要是再熬夜会有猝死风险。跟公司报备请求调
清歌畅
2025-08-29 19: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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