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赚的盆满钵满马上就要结婚的李丽珍,因为禁不住王晶高达400万片酬的诱惑,选择再次出山褪去衣衫,和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舒淇,一起出演了电影。 1996年的香港电影圈,就像一场豪赌,每个人都在抢筹码,生怕慢一步就被踢出局。 那时候的王晶,手里拿着支票本,在片场转一圈,就能凑齐一套阵容,砸出一部卖座片,钱来得快,就像夏天的暴雨,哗啦啦下来,但停得也快,没人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李丽珍就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到了王晶的电话。 那时她刚过30岁,已经打算息影结婚,过安稳日子,她之前凭借《蜜桃成熟时》和《爱的精灵》红透半边天,赚够了钱,也攒够了名气。 但王晶开出了400万片酬,这个数字在当年足以让任何人动摇。 其实李丽珍一开始是拒绝的,她不想再拍那种电影,毕竟马上就要结婚了,未婚夫也不希望她再接这种戏。 但王晶很会抓人软肋,他不仅加码片酬,还承诺这部电影会做成大制作,有剧情有演技,不是纯粹的低级趣味。 更重要的是,他找来了当时还名不见经传的舒淇搭档,王晶说,这片子是要冲国际市场的,不是普通商业片。 李丽珍犹豫了很久,她知道王晶擅长画大饼,但也清楚香港电影的市场规律,机会稍纵即逝。 那时候很多女演员一边喊着要转型,一边又忍不住接高片酬的戏,毕竟谁都不知道自己还能红多久。 最终,钱还是说服了她,400万在1996年是什么概念?当时香港普通白领月薪不过一万多,这笔钱足够买好几套房子收租,实现财务自由。 李丽珍后来在采访中说:“我也纠结过,但那个数字摆在面前,很难说不,王晶很会算准人心,他知道女演员的黄金期就那么几年。” 电影拍得很快,王晶一向以快节奏著称。 片场里,李丽珍是已经成名的大明星,而舒淇还是个新人,但从第一天开始,就能看出两人的不同。 李丽珍是来赚最后一笔嫁妆的,舒淇却是来拼事业的。 据说舒淇在片场很少说话,一有空就看剧本,琢磨演技,当时没人能想到,这个看起来青涩的台湾女孩,日后会成为国际影星。 电影上映后票房不错,但口碑两极,有人说这是王晶的又一部流水线作品,也有人认为李丽珍美的表演有了突破,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对王晶来说,票房数字才是硬道理。 这部电影成了李丽珍的息影之作,拍完后她真的结婚了,逐渐淡出娱乐圈。 而舒淇则沿着完全不同的路径发展,她拼命演戏,努力转型,一点一点撕掉身上的标签,最终成为受人尊敬的实力派演员。 回过头看1996年那个节点,每个人的选择都值得玩味。 李丽珍选择拿钱走人,过安稳生活,舒淇选择把这部电影当跳板,搏一个未来,王晶选择继续他的商业帝国梦,用支票本开道,没有人错,这只是香港电影黄金时代的一个缩影。 那个年代的香港娱乐圈,充满了一种末日狂欢般的气氛。 大家都知道好景不长,但又舍不得离开牌桌,电影公司老板拼命砸钱拍片,演员拼命接戏,生怕错过最后一个发财的机会。 王晶后来在自传中写道:“那时候钱好像不是钱,就是一个数字,今天签支票,明天就开机,下个月就上映,没人考虑长远,也考虑不了。” 李丽珍的选择,代表了那个时代很多人的心态。 在快速变化的行业中,每个人都在寻找最佳退出时机。 她抓住了两次机会,一次是成名,一次是退出,相比之下,舒淇选择了更难的路,不仅要进来,还要改变游戏规则。 二十年过去,再看这段往事,不禁让人思考职业选择的复杂性。 有时候,及时变现是一种智慧,有时候,坚持转型更需要勇气,没有哪种选择是绝对正确的,只有在特定时间点,对特定人来说最合适的选择。 香港电影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但那些故事和选择,依然值得我们深思。 在行业风口上,每个人都是赌徒,只是下的注不同而已。 李丽珍赌的是安稳人生,舒淇赌的是事业巅峰,王晶赌的是商业帝国,谁赢谁输?时间已经给出了答案。
被曝与姚笛复合仅10天高调谈婚姻的马伊琍,撕碎文章仅剩的体面网友:绝不放过第
【4评论】【7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