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啥来啥!四川成都,女子裸身在公寓里睡觉,被两名擦洗玻璃的工人看了个精光。女子的

北岛社会 2025-08-22 22:47:55

怕啥来啥!四川成都,女子裸身在公寓里睡觉,被两名擦洗玻璃的工人看了个精光。女子的丈夫怒不可遏,质问公寓管理方,为何没有提前给通知。公寓管理方还不承认,直到女子的丈夫通过网络曝光,公寓管理方才过来沟通,承诺房租可以优惠600块钱。

8月21日,大风新闻报道了一则女子裸身睡觉,被清洗外墙玻璃的工人看到了,公寓管理方却推诿扯皮的新闻。

据悉,程先生与妻子入住某公寓,每月租金为1万元。

入住期间,公寓管理方从业主群发布通知,近日会安排专人对公寓外墙玻璃进行清洗,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程先生考虑到外墙玻璃是透明的,里面的情况完全可以被看清,一整天拉着窗帘也不现实。程先生于是联系公寓管理方,要求进行外墙清洗时,一定要提前通知。

怕啥来啥!4月25日上午10时许,程先生的妻子裸身躺在床上休息,突然听到有动静,这才发现玻璃外墙上有两个工人正在作业。

程先生的妻子被吓得惊叫连连,还因此患上了焦虑症。

程先生找到公寓管理方讨要说法。可公寓管理方称,已经进行通知了。

程先生要求公寓管理方提供通知的截图,公寓管理方拿不出来,索性闭口不提此事。

眼看着租期马上就要到期,公寓管理方始终没有拿出解决方案,程先生遂向媒体进行曝光。

在媒体的协助下,公寓管理方提出赔偿方案。如果程先生续租,之后每个月优惠600元。

对此程先生并不满意:一个月一万元的房租都交了,谁还差600块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程先生与公寓管理方提前有过约定,公寓管理方未能举行约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虽然程先生与公寓管理方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协议,不过程先生通过业主群、私信的方式多次提醒公寓管理方,且公寓管理方表示接受,这也算得上一种协议。

同时,《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也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程先生在入住期间,其隐私没有得到保护,公寓管理方的管理存在瑕疵,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程先生的妻子因此患上焦虑症,公寓管理方应该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公寓管理方未按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业主精神受损,业主可据此要求赔偿。

第三,涉事工人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本案中,涉事工人履行正常的工作内容,看见程先生的妻子也纯属意外,自身并不存在过错。如果需要对程先生的妻子进行赔偿的话,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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