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反摊局副goat今天发表了詹姆斯赢学和米国赢学的相似
让人欣慰,跨领域反赢学的曙光初现了
当然,时间上自然是最先提出“你看懂了那位球员就看懂了米国”
鄙人深受车圈赢学困扰,于是也略有感悟,最早将詹姆斯与汽车品牌做对比关联的,可能也是两年前的在下,后来更懂球的发展出一套美职篮说车 也是一段佳话
两年前还只有新势力赢学,还没那么恶劣
去年开始3C赢学来了后,原本就白莲花的纷纷变本加厉了
但这也加速了我们大家对于赢学互通的感知
互联网四大赢学已经非常明显了,印米米詹
后继也有人跃跃欲试
不过呢,印度和米国都是境外势力,咱自己的语境中不会有人去粉
而后面两个一个是公司,一个是球星
这就有粉圈了,这也是在互联网上反后面两个赢学会被挠的原因
但换说回来,当你懂了那位球员,你还不懂其他三套赢学,还要去粉,请问是有利益捆绑呢,还是单纯脑子转不过来?
倒也没事,赢学第二定律,就是两头堵定律
这个和詹姆斯悖论有着相同之处,大家可以去b站搜,本质上还是因为赢学是营销,营销本质是认知影响,当你用假的去营销,就注定了要用另一个谎言去圆前面的谎言,不断嵌套,一多就容易宕机,也就是一根筋变成两头堵
所以赢学现在越来越多是不是好事呢,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是的,就比如前几天还有新赢学信徒找我对线
何必呢,反而证明了自己和詹蜜一个水平
话说回来,两头堵还是很有意思的
后面我再尝试扩展赢学定律,争取研究出not 3,not 4,not 5,not 6,not 7个定律吧
跨界反赢学,多厨狂喜!
生活很苦,来点两头堵
抽象汽车商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