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操作:提前付全款还跑路?”河南开封,女子家建新房,全部外包给了一个施工

小混看社会 2025-08-18 14:46:52

“这是什么操作:提前付全款还跑路?”河南开封,女子家建新房,全部外包给了一个施工队,总造价约34万元,尾款5%等房子建完验收后一次结清。期间见对方干活认真,虽然房子还没有完全盖好,但女子还是提前付了全款。这种情况下正常人一般会更努力的干活吧,可施工队竟直接跑路了,实在离奇!

都市报道八月十七号报道了这则因建房产生的纠纷,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吴女士(化名)和丈夫在外辛苦打拼多年,总算攒了些钱,也能满足她们的夙愿了。

原来吴女士的村里,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楼房,每次过年回家时,吴女士和家人只得住在以前的老房子里,心里是相当不得劲。

吴女士也有自己的想法:虽然借钱也能提前把新房子盖好,但想到每年只有过年,才能回来住上几天,加上建房肯定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怎么想都不划算,建新房的事就慢慢搁浅了。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吴女士也愈发感到力不从心,和丈夫商量后,终于下定决心准备盖套新房,好扬眉吐气一番。

吴女士家的宅基地比较大,全部算下来有455个平方,加上对房屋的款式有要求,老家附近的施工队都接不了这个工程。

经过多次比较和朋友介绍,终于找到一家离家稍远,但资质符合的施工队,而且有客户反映,这家的技术确实是不错的。

双方最后敲定了房屋款式和报价,很快就签了正式的建房合同:施工队包工包料,报价750元一平,总价打完折后34万1千,零头抹掉。

按照行规尾款5%作为保证金,等新房完成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很快人工开始进场,看着新房的地基打好,外墙建好,吴女士和丈夫别提有多开心了,这房子要是建好了,自己也能爱村里抬起头了。

按照协议,吴女士根据进度陆续付了工程款,新房也一天天的盖了起来。

看到施工队干活又快又好,吴女士和丈夫商量后,提前把尾款5%付了,算下来前后已经支付了339,000元。

吴女士的本意,是想着对方大热天干活辛苦,这也算是自己的一点诚意。

人心隔肚皮,吴女士的善意换来的却是背刺:第二天到了干活的时间,可迟迟不见一个工人过来,吴女士急了都快哭了,可怎么打电话给施工队负责人,对方就是不接。

眼看七八天过去了,怎么都联系不上施工队的吴女士急得满嘴泡,看着房子地坪也没打好,厕所还没开始建,外墙虽然西面和北面刷好了,可东面外墙还没开始刷呢,这叫什么事啊!

这盖房的钱可都是吴女士和丈夫的血汗钱,现在搞得这样不上不下的,别提有多恼火了。

最后没办法的吴女士只得找来了调解员帮忙,对方很快联系上了施工队,可负责人的一番话让一旁的吴女士直接傻眼:因为拖欠工程款才停工的。

想到自己明明提前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却被对方倒打一耙,气不过的吴女士带着调解员找到 施工队办公室理论,可赶到时才发现这里早已人去楼空,这里已经变成了社区中心。

社区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建议吴女士收集好证据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何判定施工队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避免浪费资源。

本案中施工队和吴女士在开工前已签订了建房协议,双方达成正式的合同关系:施工队按进度施工,吴女士按进度付款。

吴女士按照约定提前履行了自己的付款义务,可施工队没有完成自己的建房义务,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2、吴女士将如何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可以确定施工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吴女士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施工队继续履行盖房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你觉得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施工队在收到全款后还提前跑路呢?

0 阅读:332
小混看社会

小混看社会

优质动态每天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