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把卖淫勾当包装成 “正规公司” 的吗?梧州这三个人的操作简直胆大包天 —— 组织卖淫还制定考勤制度,短短 5 个月就非法牟利近 30 万!
根据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信息,蒙某船、蒙某权、杨某合伙开了家 “保健按摩中心”,表面上做着按摩生意,背地里却暗藏卖淫交易。其中,蒙某船担任 “总负责人”,不仅敲定服务价格、制定奖惩规则,还直接管理技师团队;另外两人则分工明确,一人负责接待嫖客,一人专门记录技师出勤、核算账目,整套流程的分工比不少正经公司还要细致。
可他们的 “生意” 刚做了 5 个月,就被公安机关一举查获,经查实,三人期间非法获利已达 29 万余元。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主犯蒙某船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并处 6 万元罚金;另外两名从犯则被判缓刑,同时缴纳相应罚款。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把违法勾当 “公司化” 的操作确实够荒唐,但这样的量刑结果,大家觉得合理吗?要是没被及时查处,真不知道他们下一步会不会连 KPI 考核都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