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管和村干部上门收蟹塘管理费,按照100元每亩的标准收。结果有村民不识趣,提出去年缴费了,现在都还没有收到相应的发票,而且收费的标准也不统一,当场与村干部及城管队员理论起来,没想到,城管突然动手对村民进行推搡,引发了热议!网友:“这几个城管过界了吧?”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陈松河是一名蟹农,他在很早的时候就看准了养螃蟹的市场前景,算是当地最早一批承包蟹田养殖螃蟹的村民。
干起养殖后,陈松河起早贪黑,一门心思都扑在蟹塘上,学习养殖技术,精心照料螃蟹,期待着能有个好收成。
陈松河承包的25亩蟹塘,在当地不算大,但也不是最小,去年、前年螃蟹贵,陈松河眉开眼笑,凭借养殖螃蟹挣了不少的钱。
当时村干部和城管队员上门收蟹塘管理费,陈松河没有含糊,果断地交了。
今年螃蟹的价格起不来,村干部和城管队员上门来收蟹塘管理费,按照100元每亩的标准,25亩蟹塘要陈松河交费2700元。
陈松河提出他去年交了钱,一直也没有收到相应的发票,也不知道这钱最后去了谁的口袋。
此外,陈松河还认为收费的标准也不统一,凭什么有的贵,有的便宜,不是应该一样吗?
因为上述两件事情,陈松河和村干部及城管队员进行理论,陈松河认为费用应该是收到村里的,因为之前有村干部讲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可他家的蟹塘呢,始终没有享受过村里的相关服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凭什么还要我交钱?
或许是因为遭到无视,也或许是其他原因,身穿制服的城管火了,动手对陈松河进行推搡,似乎在告诫陈松河,你给我识相点,否则有你好看的。
1、城管可以到村里收费、执法吗?
城管执法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或者当地出台的城管法律法规。
关于城管执法的范围,《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以及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城市建成区的范围由规划部门依法确定。
农村超出了城管的执法范围,不知道这几名城管是以什么样的理由,到村里去耀武扬威的。
是因为村干部收管理费,村民不买账?还是说这管理费收来后,有城管的一部分?
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可以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发布情况通报。
2、城管推搡陈松河,应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陈松河已经六十周岁以上,还应该对涉事城管加重处罚。
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伤害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目前,当地城管局的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城管队员确实有违规行为,市城管局会进行处理。
但该工作人员又说,某镇的城管执法队员归镇上管理,他们局里对镇城管队进行业务指导。
3、农业农村部2020年5月发布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确定了农管的地位。
“城管”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农管”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人员。
“农管”都管些什么呢?
可以根据《指导目录》的全称去查,表格中列入的它就有权管,没列入的它自然没权管。
总的来说,从种子、畜牧、农业转基因再到拖拉机上能不能载人、能不能无牌照下地,“农管”都能管。
正因为如此,有网友指出,城管啥时候管理过蟹塘了?城管过界了,这是农管的地盘。
还有网友说,没有大家想得那么复杂,就是村干部收不到管理费,叫来城管吓唬蟹农,这方面人家城管是专业的。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