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超市讨说法?一名11岁男孩在超市内不慎摔倒,昏迷十余秒,事后,家长指责超市工作人员冷漠旁观,愤怒之下砸毁超市物品以“讨说法”。可超市方面回应称,已在事发时提供帮助,并愿意承担部分赔偿,但家长对此仍不满…… 超市,本是柴米油盐的日常,却在顷刻间成了意外的舞台,喧闹的货架间,一个11岁的男孩突然倒地,头部重重撞击地面,惊恐的尖叫声划破了原本的平静。
这起发生在湖南长沙盒马超市的意外,迅速在网络发酵,引发了对公共场所安全责任和家长监护义务的激烈讨论,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相?
时间回溯到事发当天,盒马超市内人来人往,商品琳琅满目,11岁的男孩,正处于精力旺盛的年纪,在货架间奔跑嬉戏,像一只脱缰的小马驹。
监控摄像头忠实地记录了这一切:男孩左脚绊住右脚,身体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地。
随后,男孩被送往医院,结果显示,因为剧烈撞击,导致软组织多处挫伤,还有脑震荡和头皮淤血,家人被吓坏了,因为十几秒钟的昏迷和事后遗忘让这次意外显得格外蹊跷。
事后,男孩妈妈情绪崩溃,跑到超市里发泄,把东西砸坏,还跟店员吵了起来,她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孩子的安全漠不关心,导致孩子受伤。
可据超市员工表示,当时问过男孩需不需要帮忙,要不要找家长或叫救护车,男孩说不用,自己便走了,这件事儿越说越让人摸不着头脑,到底是谁的责任都不清楚了。
律师进一步分析,超市的保障义务通常是指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环境以及在意外发生时及时帮助,因此,如果超市已履行了相关义务,例如提供了初步帮助并愿意承担合理赔偿,就不应被认为存在严重过失。
超市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可预见的风险,但无法完全避免所有意外的发生,同时,家长也要管好孩子,别让孩子在公共场合做出危险的事,公共安全该负责,这中间的界限在哪儿?
一方面,公共场所需要保持一定的秩序,避免出现混乱;另一方面,儿童的天性活泼好动,难以完全约束。
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给孩子提供一个自由活动的空间,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超市在这件事上,做得够不够安全?家长是否尽到了监护责任?
有人认为,超市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危险行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儿童的安全,这样的措施不仅有助于维护顾客的人身安全,还能提升超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也有观点指出,家长在公共场所对孩子的监管同样不可忽视,儿童天性活泼好动,喜欢在宽敞的空间里奔跑嬉戏,但这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家长应在公共场合保持对孩子的关注,指导他们遵守公共秩序和安全规则,避免意外的发生。
这起事故暴露出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不足,呼吁各方加强对安全防护的关注,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超市等管理方应进一步优化安全措施,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可能导致危险的行为,为顾客提供更安全的购物环境,这不仅是管理方的责任,也是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一步。
家长的监管也不可忽视,应加强对孩子的引导和教育,避免在空间较小、人流密集的地方让孩子奔跑打闹。 安全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只有管理者与公众彼此配合,才能构建一个更安全的公共空间,让大家生活得更加安心。
但据了解,超市方面已经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赔偿,但家长提出的索赔金额较高,双方尚未达成一致,这事儿还得等等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