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打你能怎样?青岛打人路虎女果然不一般?无故将他人殴打到鼻口鲜血直流,却只罚款1000元,拘留10天。看来路虎女没有骗人,自己的后台有多硬她还是清楚的。 在8月28日山东青岛崂山风景区,因车流量较大,一口罩女王某驾驶一辆路虎车越野车逆行插队时追尾前面的大巴车。狂惯了的女子气不打一处来,把自己追尾大巴车的责任,迁怒到对向正常行驶的小伙子身上。不由分说的手中拿起工具连砸对向正常行驶的一名小伙子面部十几下,打的小伙子鼻子与嘴巴鲜血直流才停止,就打就叫嚣道,你报警呀,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随后驾车离开现场,被打小伙子自始至终没有还手。整个过程被围观的人拍下发到网上就立即引起了轰动,在小伙子报警后,青岛警方已经找到了无故打人女子王某,可是对这名女子只以违反治安处罚法,拘留十天,罚款1000元。这让关注此事网友们不平静了!这么恶劣的行为,这么轻微的处罚,怎么也说不过去吧,看来这名女子的后台真的很硬!如果不是引起了网络上的巨大关注,或者真像她说的那样可能一点处罚也不会有吧?38岁的她是谁的女儿?谁的妻子或情人?才能让她狂妄到不把法律放到眼睛里无故殴打他人的? 问一下青岛警方,在车流量非常大的情况下,她这样逆行驾驶是不是涉嫌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 她这样在公共场合无故殴打他人难道不是寻衅滋事罪吗?寻衅滋事的几个主要特征就是,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从以上这几个特征中看,路虎女几乎全部都占到了,她这明明已经触碰到刑法寻衅滋事罚,你们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罚款1000,拘留十日了事吗???



随风飘荡
这通报绝了!虽然前面说了女的逆行,男的正常行驶,但是原因是因为未对其让行才殴打的,那到底应不应该让行?这个违法是两个违法事件,逆行违反交通法,打人违反治安管理严重的会涉及刑事,交通法逆行有没有处理?打人只罚款1000,拘留10天的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