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男子通过战友,与战友妻子结识,竟觊觎战友妻子美色,趁出差的时机,约战友妻子见面,并在宾馆突破了底线。随后,男子录下视频威胁战友妻子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男子一气之下把视频发给战友,战友果断报警。结果,男子悲剧了。
(案例来源:山西省新绛县人民法院)
徐凯峰结婚邀请了他的战友张涛作伴郎。
婚礼上,张涛从徐凯峰满脸的幸福中,深切感受到他对新娘的深情厚意。
这让张涛不禁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位姑娘,能轻易掳获战友的心呢?
当徐凯峰揭开新娘王瑶头纱的那一刻,他看傻了眼,他的新娘可真美!
然而,在这一刻,被吸引的不止新郎,还有站在新郎旁边的伴郎。
张涛目不转睛的盯着王瑶看,他没想到新娘这么美,他在心里真有点嫉妒起战友了。
婚礼结束后,徐凯峰把王瑶和张涛相互介绍认识,并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
没想到,就因为这个举动,为日后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埋下了伏笔。
时光匆匆,徐凯峰与王瑶结婚已经第七个年头,正逢“七年之痒”的微妙时期,感情似乎悄然步入了平淡期,考验也随之而来。
因徐凯峰常年在部队,与妻子聚少离多。每次王瑶去部队也就45天。
这让王瑶心生不满,每次到部队都免不了要和徐凯峰吵架。
徐凯峰也很无奈,家庭和事业难两全,他以为王瑶既然选择和他结婚,就做好了当军嫂的准备,就应该接受这个事实,理解他。
然而,夫妻间的裂痕日益加深,不和谐的消息也不胫而走,在战友间悄然传开。
没想到先许凯峰一步退役的张涛听说了这一消息,就动起了歪心思。
借出差的机会联系上了王瑶,约王瑶出来吃饭,因为之前在网上也聊过天,王瑶就答应了。
没想到,第一次见面两人相就谈甚欢,吃完饭后,意犹未尽。
张涛提出让王瑶去他住的宾馆在坐一会,王瑶没拒绝。
到了宾馆以后,两人又喝了一点酒,王瑶扑进了张涛的怀里,哭诉她这些年的不易,和孤独。
张涛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接着两人就突破了底线,满足了彼此。
随后,两人经常见面,期间共发生17次关系。
接着,王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很害怕被徐凯峰知道。在怀孕45天的时候,张涛带王瑶到医院把孩子做掉了,并支付了医药费。
让王瑶没想到的是,张涛在他们发生关系时,录下了视频,张涛居然拿视频威胁她,让她离婚。
她没有和徐凯峰离婚的想法,但迫于张涛的威胁,她只能和徐凯峰提出了离婚。
徐凯峰不同意离婚,他认为虽然两人经常会吵架,但还没到离婚的地步。
张涛见徐凯峰死活不同意离婚,直接把视频发给了徐凯峰,逼迫他们离婚。
徐凯峰看完视频后,不敢相信,一个是自己的妻子,一个是自己昔日的战友,他们竟背叛了自己,徐凯峰非常的愤怒。
他冷静后,决定报警,既然他们无情,也别怪自己无意。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王瑶婚内出轨,违背夫妻忠实。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王瑶既然选择做军嫂,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恪守妇道,耐得住寂寞,忠诚于婚姻。
2、如果徐凯峰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婚不同于一般的婚姻,王瑶提出离婚,必须要征得徐凯峰的同意,除非徐凯峰存在重大过错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换句话说,如果徐凯峰没有重大过错并且不同意离婚,调解或判决的结果都会是不准离婚。
3、法院审理后认为: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即构成此罪需满足两个要件,一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二是与之同居或结婚。
张涛明知道王瑶是军嫂,仍插足他们的婚姻中,与王瑶保持同居关系,致使王瑶怀孕,并将他与王瑶发生关系的视频发送给徐凯峰,威胁徐凯峰离婚,属于严重的破坏军婚罪。
最后,法院判决张涛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
并解除徐凯峰与王瑶之间的夫妻关系。
(文中均为化名)



树随风而动
不要什么都拿来AI
幸福一生
法律不是规定三年以下吗?三天和三年之间的抉择是自由裁量权发挥作用的吗?违法成本太低了吧。严惩违法乱纪,捍卫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星辰
最看不上这种人,朋友妻不可戏,这是做人的起码准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