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部分,其中明确说了,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混装且不清洗的行为显然没有做到「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如果混装的是有毒有害的液体,那更是违反了「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这一条。
因此,从大面上说,这种行为肯定是涉嫌违法的。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六)部分,其中明确说了,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混装且不清洗的行为显然没有做到「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如果混装的是有毒有害的液体,那更是违反了「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这一条。
因此,从大面上说,这种行为肯定是涉嫌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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