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本论产生的问题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与同一劳动是否矛盾? 价值点计量依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中是指“在现有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52 什么是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 马克思后面又解释“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中等水平或部门平均水平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劳动的主观条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是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2]马克思 .《资本论》第一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4年 就是说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不是指全体包括未生产的消费者方的平均。 那么问题来了,依据同一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是这样描述同一劳动的:“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人类同一的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3]马克思 · 《资本论》 · 北京:人民出版社 · 2004年 那么同一劳动应该是整体包括消费者的交换双方在内的平均,而不是单独实际生产的生产者即交换的卖者一方。 假设每个单一的劳动力都是同一的劳动力,那么表示每个劳动力能够生产任何商品,并且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那么某种商品的生产力变化就不单单是生产者生产力发生改变而是所有人生产力发生改变,所以生产力与价值成反比,生产力越高价值越低,交换来的商品价值量越少。这是由于大家都是共同的。当生产力变化只是由实际生产力那部分人造成的,其它非实际生产者生产力不变,那么不论生产者还是非生产者都不再是同一劳动了。此时价值的变化应该小于实际所有生产者造成的价值变化,大于所有非生产者造成的价值变化。此时实际生产者的平均已经不能代表同一劳动,而是生产力高于同一劳动对应的生产力。 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说就是所有实际生产者的平均不能代表同一劳动,不能作为价值计量的标准。因为实际生产者是所有人类状态中生产这一商品生产力最好的那部分群体。 简单举例说,交换双方A,B组成整体,A生产a商品,B生产b商品,那么x件a商品=y件b商品,表示它们价值的相等,表示同样时间内A如果改为生产b商品则能生产y件,B如果改生产A商品则能生产x件a商品,这里表示A, B都是与同一劳动等同的。现在如果单纯A群体对生产a商品的生产力提高,B群体没有提高对a商品的生产力,那么此时两者都不再与同一劳动相同。 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显然认为此时A群体对生产力的变化是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的,因此价值变化与此相同。就是说依据抽象劳动同一劳动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价值的计量两者是有所不同的。那么两者是否矛盾? 如果是矛盾,抽象劳动是更根本的,同一劳动是更基础的,显然需要改变价值的计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有没有道理呢?所有生产者依据自身生产的实际情况实际生产力对应的价值来决定交换是否也有一定道理呢?
学习资本论产生的问题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与同一劳动是否矛盾? 价值点计
凡启说历史
2024-01-22 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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